2015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5-03-04 16:27
 

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5〕4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20号文),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建设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监管报刊社、通讯社驻闽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负责协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媒体驻闽机构和记者站。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依法管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广播电视媒体,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和7个下属单位(包括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机关非法人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

财政全额拨款

121

113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28

22

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10

7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稽查队

财政全额拨款

15

14

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0

9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

0

0

福建省扫黄打非稽查队

财政全额拨款

10

6

福建省出版物监测与研究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8

4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文艺工作座谈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着力增强精品创作生产能力,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氛围。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好福建的独特优势,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思想和方略结合起来。不断把讲话精神的宣传引向深入。

2、努力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坚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不断深化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引导全省社会各界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3、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正面引导、科学引导。扎实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

(二)加强精品创作生产,打响“福建文化品牌”

1、积极推进创新创优。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加大自主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实用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工作。

2、积极推进优秀出版物创作。继续实施“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畅销书和精品图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发挥导向效应。继续引导出版单位发挥各自的出版优势,提高优势门类产品的集中度。

3、积极推进精品影视作品创作。设立省级专项扶持引导资金,加强对重点影视作品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对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我省展映影片、纪录片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福建优秀影视作品展映展播活动,扩大影响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发展

1、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抓紧编制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规划。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稳妥推动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步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印刷产业向绿色环保、高效节能转型。推动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推进各级电台、电视台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全面升级。在全国有线网络整合试点的工作总布局下,积极推动“三网融合”。

3、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各媒体单位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力争在一体化发展上取得实质进展。

4、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推动优质资源聚集、人才聚集、科技聚集,增强综合效益。

5、推动电影业持续快速发展。研究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具体措施。召开全省电影工作座谈会。继续加强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管理和运用。加强对省属国有电影企业的管理指导。

(四)实施重点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对照中央的具体要求与意见,统筹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继续以县为单位,解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技术支持、设备维修等具体问题。落实行政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工作。

2、实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建设。按照总局部署,制定实施我省的建设方案及技术方案。加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认真组织设备发放和安装调试。继续推进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实时监测和巡检收测,做好台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3、加强农家书屋统筹管理。组织编制出版物推荐书目。积极探索数字农家书屋与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资源的统筹衔接,推动农家书屋从传统阅读向数字阅读延伸。

4、提升农村电影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县(市)城区数字影院建设,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城“全覆盖”目标。

5、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与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有效衔接。加强与部门合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6、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优秀读物推荐活动。开展农民阅读活动和农村少年儿童假期阅读实践活动。推进城乡公共阅报栏(屏)工程。开设全民阅读专版专题专栏。加强对实体书店的资金支持,扶持高校实体书店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版权工作,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1、提高版权监管效能。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2、提升版权服务管理能力。继续做好作品登记工作,全面推行网上作品登记。缩短作品登记办理时间。加大版权宣传培训力度。

   3、推进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研究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运作模式,努力成为两岸出版业交流新平台。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工作,创建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六)深化对台对外合作,扩大在台在外影响

1、认真研究闽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现状及差距,建立健全适合自贸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的监管体系。继续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开放开发。

2、推动重点品牌项目建设。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继续办好对台对外交流品牌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力。

3、加快“走出去”步伐。用好用活国家扶持的有关专项资金。积极推动闽侨书屋落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机构和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书展、影视节展。加强与友好城市广播影视业界的交流合作。

(七)加强行业依法监管,提升管理能力水平

1、加强法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系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做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法治宣传、培训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完成“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日常监管为基础,专项定点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多渠道的举报平台,实现政府监管、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的良好机制。同时,充分认识“扫黄打非”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黄打非”这项民心工程不断引向深入。

2、加强内容和质量管理。抓好出版物质量和印刷品印刷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低俗类”出版物整治行动。开展针对特定对象的出版发行专项治理。加强对节目的调控引导。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规范用语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和改进电影电视剧审查工作。加强出版物进口管理、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管理。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和评议工作。

3、加强新媒体管理。规范网络出版、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剧、微电影等管理。加强网络视听节目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互联网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网站、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终端管理,确保可管可控。规范IPTV发展和管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收入预算36339.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9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455.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339.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4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4.86万元,公用支出799.44万元,项目支出32009.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998.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314.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广播影视支出65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3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96.1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广播影视业务的专项经费。

(三)出版市场管理支出29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8.8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加强出版市场管理,严把出版物内容和质量关口,提升出版市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涉及具体项目为出版物质量监测与研究专项工作经费、“扫黄打非”专项经费、行政执法经费。

(四)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5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农家书屋”统筹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的内涵和外延,实现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优秀著作出版物的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导向效应。涉及具体项目为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2016年农家书屋“两报”赠送专项以及优秀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五)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1.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351.6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全省广电公益事业专项资金、全省新闻出版广电业务经费、收费收入成本性支出等项目的费用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16.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90.2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124.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缴费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27.5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缴费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183.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和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提租补贴52.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5.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58.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7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赴港、台地区,欧美等国家进行数字多媒体制作、交互电视增值业务考察调研以及举办图书图片展等对外交流相关活动。该项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58.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外省等相关部门来闽调研考察和检查工作以及基层来榕交流汇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安排相比该项支出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国务院“约法三章”出台以来,尤其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落实制度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规范接待管理,公务接待总量降低,接待费支出持续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预算安排相比该项支出下降20.4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要求,压缩一般公务用车配备,逐步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解决公务用车问题。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未安排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