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引导闽派影视剧精品创作生产,根据《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省广播电视局启动2026年度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评审工作。
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31日以后组织实施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影视剧项目。主要包括:(一)电视剧(网络剧):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推广(含剧本孵化成同名长篇小说等)、专题研讨、采风活动、对外传播、获奖奖励项目;(二)网络影视剧(含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精品孵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传播推广项目;(三)综合类:拍摄服务体系建设、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重要活动项目。在福建拍摄、拍福建故事的予以优先考虑。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广电行政部门及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参评项目的征集和初评、推荐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最终入选2026年度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将联合行文下达扶持资金。
供稿 | 省局电视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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