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5-07-25 16:36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于2025年7月23日印发了《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广规〔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因是什么?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因此,省广电局于2025年3月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了该《通知》。

  二、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号)等要求,在开展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

  三、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是什么?

  《通知》主要公布了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其中,《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广规〔2024〕1号)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4个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的通知》(闽广〔2021〕69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2025年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因是什么?

  《通知》中废止了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即《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4个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的通知》(闽广〔2021〕69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的通知》(闽广规〔2022〕4号),系主要内容已被新施行的文件替代等原因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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