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5-07-25 16:30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一、《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广规〔2024〕1号)等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1)。

  二、《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4个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的通知》(闽广〔2021〕69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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