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传达部署中央、省委宣传工作重要精神和局管理要求并督促落实,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三、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和创新工作,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宣传工作。
四、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电视和网络动画片、电视和网络纪录片的创作生产,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的播出。提出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播出调控意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动广播电视节目精品创作。
五、指导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工作。处理违反宣传政策和宣传导向的重大问题。配合科技处负责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网络内容安全工作。
六、指导、监管全省性广播电视节目评奖评优活动。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参评“星光奖”评奖工作。提出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的评奖评优意见。
七、协调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八、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走出去,指导、管理广播电视对外交流,组织、协调重点工程和重要活动。
九、承担广播电视节目(除电视剧)的进口、收录和管理。负责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制作、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的管理。
十、承担局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相关事项。
十一、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室负责人:黄昌华
处室联系电话:0591-88116529
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广电中心A楼20、21、22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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