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共筑中国梦 美丽新福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9-12-05 10:3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积极作用,引导我省公益广告精品创作传播,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局决定开展“共筑中国梦  美丽新福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筑中国梦  美丽新福建

二、参加对象

省内广电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高等院校等均可参加。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5月至7月)

各单位在自行组织初审、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710日前填报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刻录一份U报送省局传媒处,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名额为:1.省广电集团广播类、电视类各9件,由集团总编室负责统一报送;2.各设区市局、平潭局(含市、县台及辖区广电节目制作机构)和福建教育电视台推荐广播类、电视类6;3.省内相关高校、省属广电节目制作机构每个单位报送3件,直接寄给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二)作品评审阶段7月中下旬)。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并择优推荐总局参评。

(三)集中展播阶段9-10月)。优秀作品将在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海博TV设专区展播,具体展播时间另行通知

四、作品的要求

1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作品创意应为创作单位或个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存在抄袭问题,即取消评选入围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若发生版权纠纷,创作单位或个人应负全部责任。

2、申报的作品须为20191月之后原创的作品。

3作品格式: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分钟以内,最长不超过3分钟。

1)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

2)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

4参评作品均不退还,创作单位和个人自留底稿。主办方可对获奖作品基本素材进行改编,用于公益宣传。

5、电视类作品统一在片尾的右下角标注:****(单位名称或个人)制作。

五、作品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省局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520       

(联系人:沈铃光,联系电话:059188116540,邮箱:fjsjcmc@163.com,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邮政编码:350001

 

    抄送:在闽有关高校传媒学院、广告学院,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附件      

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广播/电视)

 

制作机构

(单位报送填写)

 

制作日期

 

作者姓名

1

2

3

身份证号

(个人报送填写)

1

2

3

作品时长

(分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版权声明

   兹承诺该作品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抄袭、借用等法律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将退回该作品的全部扶持资金和证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 字:

                        

推荐单位意见

 

                    

                        

备注

 

 

注:报名表信息将与荣誉证书信息相关联,请务必按照真实情况慎重填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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