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4月份村村通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2-06-01 21:36

  各设区市广电局(文广新局)、平潭县广电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按时完成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2012年1-4月份广播电视村村通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抓好工作部署。2月6日召开了全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进行全面动员,提出明确要求。省广电局陈必滔局长对全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会议结束后,各地迅速将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和政策,并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省广电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核实明确了全省总体目标任务: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省要完成小片网提升改造建设任务,共3594个村、375226户;力争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建设任务,共18104个村,232758户;2013年,基本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

  (三)认真调查核实招标设备数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广电总局将对各地2012年所需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在各设区市上报的基础上,经省局和省发改委核实,2012年全省共需253109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其中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116419套;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136690套)。并已完成报送国家广电总局。

  (四)协调配套资金的落实。根据全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工程建设任务需要,除国家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县补助3088万元外,不含新增浦城县为原中央苏区县追加的60万元。省级计划安排配套补助9399.36万元,由省发改委、财政厅各承担一半,其它地方配套资金由相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筹措。目前,中央补助资金3088万元已下达我省(其中:2011年1500万元已到位,已安排818.3175万元用于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补助;2012年1588万元已安排,尚未到位)。省财政厅已到位2301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已安排2300万元(尚未到位)。省广电局已经拟定资金分配安排方案。有5个设区市已明确市级配套资金,并预算出占村村通工程总投资的比例:福州市级财政补助130.35万元,占4.3%;漳州市级财政补助403万元,占8.2%;泉州市级财政补助120万元,占10%;龙岩市级财政补助88.71万元,占9%;三明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占1.0%。县级已明确配套资金的有:沙县24万元,占13.7%;清流县20万元,占2.8%;建宁县10万元,占1.3%;泰宁县20万元,占3.2%;将乐县110万元,占20%。

  (五)建立了村村通工程监督工作机制。省广电局已安排调研组深入到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省广电局每月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每半月向国家广电总局、每季向省政府报送进展情况,并在全省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旬报制度。

  (六)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在完成省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广播电视村村通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省广电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各设区市网络分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上,明确了20户以上小片网提升改造中采用光缆联网的由各县(市、区)网络分公司为责任主体。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

  据目前各地反馈情况看,在1-4月份,各地的落实情况还较慢。一是市、县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工作进度不快。二是市、县配套资金协调落实较慢。据了解,南平市、宁德市、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设区市,目前尚未明确配套资金。全省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除上述5个县外,其他也都尚未落实配套资金。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尤其是正在进行广电机构改革的漳州市、龙岩市等地的工作,指导力度要加强。全省市、县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工作,请各地于5月下旬前完成。

  二是要加快资金的落实工作。省广电局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快协调与落实,并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到位的补助资金。请尚未明确配套资金的设区市、县要抓紧争取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

  三是各地网络公司负责人要确实负起责任,加快有线光纤联网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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