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填写《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18959111578@163.com。
作品主题:以廉洁为主题,以培育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廉洁品格为内涵。
作品形式:视频、音频、图书。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参评作品符合主题要求,尽量突出福建元素。
(3)省级及以上同类赛事(征集)获奖作品不再具有参评资格。
(1)每个报送的作品除《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或《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参评作品登记表》)外,网络视听作品、音像出版物需提供电子文件,保证视听播放质量,存储介质为U盘或DVD数据光盘(一式8份),入围作品者将被通知提交作品的高清版本。
(2)通过邮寄报送的作品均需附《参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及纸制版8份。机构报送的需在纸制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个人报送的需在纸制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上签字,并保证签字真实有效。请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
(3)参评优秀网络剧的应提供2集以上剧集,建议每集不超过20分钟;微电影类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30分钟;其他视听节目控制在5分钟以内。
(4)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申报对象为2010年以来出版的闽版图书音像物(含拟出版的作品,作品应符合出版要求)。图书出版物需提供样书5本,拟出版图书作品需提供清样5份。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音像作品)需提供电子文件5份,电子文件要保证视听播放质量,存储介质为U盘或DVD数据光盘。
(5)各机构所报送的个人制作类作品,应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由个人或个人团体等非法人机构组织报送。
作品提交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8月31日。
报送方式:按报送作品要求将作品纸质文档和U盘或DVD数据光盘(U盘或DVD数据光盘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报送至作者所在的设区市纪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经汇总审核后用快递或专人报送承办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作品可专人直接报送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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