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密结合我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促进福建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日常工作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局机关年度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调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根据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开,同步在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未有指定公开途径的,一律在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村村通”“村村响”“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民生工程建设信息公开。
(三)围绕稳定社会预期加强新闻出版广电政策意见征集及解读。出台重大政策、行业指导性文件,加强意见建议征集,对征集结果、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并公示。通过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社会公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四)围绕我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本行业领域的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坚决捍卫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制发“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清单,80%以上省级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二)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除涉密及敏感事项外)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二是规范目录清单,建立健全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调整机制;三是建立全流程网上办理与邮政速递相结合办理机制,规范网上预审服务,提升网上申报率;四是承诺件办理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上等举措,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三)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实时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送,工商营业执照等凡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四)建立健全与网民“沟通”机制。构建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协调,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编印2018年版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与上级主管部门及运营维护单位沟通协调,优化调整网站功能布局。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好、管好、用好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确保网站及信息安全。把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面向公众信息公开及提供服务、获取信息主渠道。
(二)用好微信微博新平台。充分利用“福建新闻出版广电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新闻出版广电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管和维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步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研判,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发展及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按照“全面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对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建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目录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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