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福建省新闻出版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4]94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新闻出版部分)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9]139号),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和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拟订和指导实施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经济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四)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对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在闽的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七)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九)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部门总编制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数76人,事业编制数(含参公)18人,实有人数77人。内设机构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另有1个机关非法人机构(无人员编制),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编制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编制数及实有人数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
行政编制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数76人,实有人数66人。 |
福建省扫黄打非稽查队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含工勤)数10人,实有人数7人。 |
福建省出版物监测与研究中心 |
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4人。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着力推进事业产业繁荣发展,全面正确履行依法监管职能,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上述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二)全面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加快构建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快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五)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技术升级。
(六)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台对外交流合作。
(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依法监管职能。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4年, 我局(新闻出版部分)部门收入预算为21536.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02.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333.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536.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5.73万元,公用支出256.71万元,项目支出19554.5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中财政拨款支出3202.77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拨款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9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公用支出。
(二)出版市场管理1038.0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对我省新闻出版市场监管、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新闻出版行业管理、版权保护、境内外版权和出版物展会、以及所属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等。
(三)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赠送我省“农家书屋”《福建日报(农村版)》、《农民日报》支出,以及资助优秀出版物的出版支出等。
(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183.1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各核算单位支付的医疗、工伤、生育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等。
附件: 1.14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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