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5〕181号
  • 生成日期: 2025-09-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闽广〔2025〕181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5-09-03 16:0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我省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质内容供给,经研究,省广电局决定开展“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电视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通过征集展播福建古镇、古城及历史文化街区的短视频作品,以小切口展示福建文化历史形象。在提升广电机构短视频内容制作能力的同时,将广电媒体融合、短视频产业发展、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元素有机融合,用短视频讲好福建故事、赋能福建文旅经济发展。

  二、征集对象

  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节目制作机构、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机构。

  三、作品要求

  (一)短视频作品要深度展现福建省区域内的古镇、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诸如古建、非遗、民俗等元素。叙事逻辑清晰,有情感共鸣;

  (二)拍摄手法力求创新,有相对独特的视角,故事有记忆点;

  (三)画面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剪辑流畅,音画同步,配乐契合主题;

  (四)应是近3年内创作的短视频作品,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

  (五)同一家机构可提交不超过3部作品参评;

  (六)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及版权承诺书

  “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1),以及“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2)。

  (二)作品海报

  JPG和PSD格式各一版:

  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

  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

  (三)作品正片

  短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格式为1080P、MP4或MOV 高清数据文件,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

  (四)片花/预告片

  时长30秒以内;

  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五、征集时间与提交方式

  (一)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二)参展机构应将短视频作品报名表(盖章版)和版权承诺书(盖章版)的扫描件、作品海报、作品正片、片花或预告片等4部分内容以邮件或云盘链接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jgzsg2025@163.com。

  六、评选办法

  请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机构做好“古镇拾光”短视频作品申报工作。省广电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20部短视频作品入围终评路演。入围的20部作品所在机构派员现场播放短视频作品并从作品创作、主题思想、表达内涵等方面进行演讲,最终由专家评委评出12部优秀短视频作品。省广电局将对选出的12部优秀短视频作品进行表彰,并给予资金扶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13905005767

  林丽,联系电话:18750104547

  章伟,联系电话:18039767060

  附件:1.“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报名表                         

  2.“古镇拾光”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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