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5-0001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5〕117号
- 生成日期: 2025-06-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作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指导,省广播电视局联合省委文明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共同举办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本次大赛以“新时代·新福建·新风尚”为主题。
(一)聚焦省委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部署,展现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宏伟蓝图和生动实践,反映全省各行各业奋勇争先、再上台阶的精神面貌。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机制、新举措,宣传展示福建形象和惠企利民举措,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明之美,宣传推广八闽文化,发挥文化赋能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宣示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五)聚焦建设美丽福建,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及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环保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六)聚焦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公共生活好习惯,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为重点,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着力反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聚焦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思想崇廉、文化养廉、教育促廉、阵地育廉、融合倡廉“五廉工程”,营造廉荣贪耻良好社会氛围。
(八)聚焦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弘扬法治中国、科教兴国、爱岗敬业、工匠精神、文明礼仪、勤俭节约、家风家教、孝老爱亲、诚信道德、卫生健康、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
(九)聚焦消费环境优化,倡导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培育理性消费观念,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实施“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建设“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聚焦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紧盯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一)其他与本次大赛主题相关的作品。
二、参赛范围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启动宣传、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审定公布、集中展播五个阶段,时间从2025年6月至12月。
(一)启动宣传阶段(6月)
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发布本次大赛征集主题和内容,通过各主办单位、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及相关新媒体平台账号等发布大赛作品征集信息,对大赛进行宣传。同时,举办大赛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公益广告创作人员,具体培训事宜由福建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负责。
(二)作品征集阶段(6月至7月)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创意征集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20日,作品征集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20日,逾期报送无效。
(三)作品评审阶段(7月-8月)
7月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创意进行集中评审,形成入围作品名单;8月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拟补助作品名单。
(四)审定公布阶段(9月)
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补助作品名单,经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五)集中展播阶段(9月下旬至12月)
1.组织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展播。
2.评选年度优秀传播机构。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将于2025年12月评选优秀传播机构,对全省展播大赛作品和全年展播公益广告的情况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展播机构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次年举办的公益广告“优秀传播机构”评选。
3.推荐参评。根据排名先后原则,推荐排名靠前的作品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次年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具体推荐数量以广电总局次年印发的征集评审文件为准)。
四、评选奖励
本届大赛设优秀组织机构、视频类优秀作品、音频类优秀作品3个奖项。对入选一、二、三类的作品给予补助资金及奖杯,对所有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一)机构类:优秀组织机构3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音频类:一类作品1个,每个补助3万元;二类作品2个,每个补助2万元;三类作品3个,每个补助1万元;入围作品14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视频类:一类作品1个,每个补助6万元;二类作品4个,每个补助4万元;三类作品9个,每个补助2万元;入围作品16个,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一)音频类作品。MP3或WMA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 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二)视频类作品。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在提交作品申报纸质材料时予以注明“作品使用AI技术制作”。
(三)时长及数量。报送的公益广告作品单件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含以微短剧形式呈现的公益广告等)择优报送其中1件。
(四)作品创作时间。本次征集作品应为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创作播出的公益广告作品。
(五)作品其他要求。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参赛作品片头不能含有彩条、倒计时等内容,全片不能含有角标、台标、栏目标识、人员名单等影响评审公平的内容,片头和片尾不得有黑场。
六、申报程序
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上具体操作流程为:
(一)创意征集阶段:参赛者填写《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签名或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连同主创3分钟广告创意陈述视频或参赛作品一并压缩打包,通过百度网盘等网络存储链接(提供的百度网盘等网络存储链接需含提取码,有效期须至少到2025年12月31日,大赛期间链接失效或无法提取造成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发送至邮箱:fjgdgyggd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作品类别+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24时。
(二)作品征集阶段:通过创意征集评审入围的作品,由参赛者填写《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承诺书》(附件2),签名或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压缩打包,通过百度网盘等网络存储链接(提供的百度网盘等网络存储链接需含提取码,有效期须至少到2025年12月31日,大赛期间链接失效或无法提取造成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fjgdgyggds@163.com,作品文件名和邮件标题格式为“作品类别+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24时。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机构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由参赛者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其所获荣誉及补助资金的权利。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作品至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管理的公益广告数据库,向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荐参评或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参赛,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
(三)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所填作者参赛信息务必确保真实无误,一经提交,无法更改。
(四)参赛作品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报送的参赛材料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谋划推动公益广告创新创优和公益宣传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抓手,积极组织部署,加强联络沟通,认真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载体、平台账号、资源渠道广泛动员各系统相关行业机构、制作单位和个人参与。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参赛报名表
2.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承诺书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省广电局钟树钦,联系电话:0591-87542551)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关于举办“新时代·新福建·新风尚”福建省2025年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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