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1-0004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1〕174号
- 生成日期: 2021-07-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为扶持我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促进广播电视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励和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省局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要求
(一)扶持项目包括以下两类:
1.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工程任务,如智慧广电、超高清电视、5G高新视频、应急广播等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科技创新项目。以上每个项目扶持补助不超过30万元。
2.广播电视科研与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前沿技术应用、工程建设与改造(包括技术设备改造升级)、监测监管与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科技创新项目。以上每个项目扶持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二)扶持项目应为近3年内已开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优先扶持已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建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申报及推荐单位要求
(一)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线网络传输机构、无线发射台站、监测机构,以及我省广播电视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均可作为申报单位。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开展初审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初审,并向省局推荐。各地广电网络分公司的申报项目由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负责汇总、推荐。
(三)每个推荐单位上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广播电视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各推荐单位填写申报表的推荐意见栏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材料(含申报表、推荐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报送省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 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表
2. 推荐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省局科技处 彭征 0591-88116550/13******278,电子邮箱:fengzhiyi2005@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广电中心A栋2005室省广电局科技处,邮编:35000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扶持项目
申报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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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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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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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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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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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项) |
项目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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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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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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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联系人 |
姓 名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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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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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简介
描述项目立项背景,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成果等情况(1000字以内,限2页) |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四、专家鉴定意见
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含专家鉴定意见和专家名单两部分。 |
五、推广应用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不超过800字) |
2、社会效益(限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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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效益(最近两年) 单位: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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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回收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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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栏目 |
新增利润 |
新增税收 |
创收外汇(美元) |
节支总额 |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排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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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民 族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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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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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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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文化程度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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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专长 |
职务、职称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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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曾获奖励及荣誉情况(限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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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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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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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人严格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励和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广〔2019〕116号)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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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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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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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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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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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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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贡献:(限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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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荐部门或直接申报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300字) |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励和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广〔2019〕116号)和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九、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
获奖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奖部门(单位) |
十、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授权(申请) 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类别 |
国别 |
申请号 |
授权号 |
十一、其它主要附件
1、验收、鉴定证书;
2、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
3、其它评价技术水平的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主要应用证明等。
附件2
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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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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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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