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1-0001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1〕44号
- 生成日期: 2021-03-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部署,按照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及《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要点》,省局将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作品应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创作或首播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节目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等。
二、参评要求
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坚持守正创新,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同时,作品主题应符合下列范围:
(一)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题材,反映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光辉史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中国梦伟大征程。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社会民生、国防军事科技等领域重大进展,反映当代中国各项事业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展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聚焦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重点讲述平凡人物的生活变化、奋斗故事、感人事迹,讲好广大人民群众寻梦、追梦、圆梦故事,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四)聚焦现实生活与时代精神。围绕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现实题材、现实故事,展现和赞颂广大人民群众奋发有为、甘于奉献的时代精神,鼓舞和激励人民群众共筑中国梦的信心和意志。
(五)聚焦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蕴涵其中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七)反映和体现福建多元丰富文化的特色题材,特别是以古田会议为代表的“红色”故事、以清新福建为代表的“绿色”故事、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代表的“蓝色”故事等“闽派”特色的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作品。
三、活动内容
(一)节目征集与初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大专院校相关院系等可参与本次节目征集活动。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负责辖区内企业、机构申报节目的接收与初评,评选出推荐节目作品报送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省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可在内部初评后,直接将推荐节目作品报送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二)节目评审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节目作品进行评议,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上报总局网络司。
评审标准:征集作品的主题应紧紧围绕“中国梦”主题,导向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能够使观众产生一定的共鸣。作品应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
鼓励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平台传播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高水平、突破性、探索性的作品创作。
(三)节目展播
广电总局及各省局将组织各网络广播电视台和重点视听节目网站设立活动专区,鼓励IPTV、互联网电视等开设专区,集中开展入选节目的推荐和展播。活动将在重点视听节目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呈现。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总局要求,各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要注意在作品初评阶段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请各设区市局和省属参评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汇总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评材料,每件参评作品应含纸质版的作品推荐表、版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盖章/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和作品电子版(U盘或光盘形式,含作品推荐表和MP4格式作品,并确保每个介质的存储质量)各一式2份,快递或专人报送省局。同时将参评作品登记表、推荐作品目录表的电子版发送289637931@qq.com,省属单位请直接报送省局。
(二)每个设区市局向省局推荐节目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部,省属各有关单位原则上每家不超过5部(重点地区、单位可适当放宽)。
(三)根据相关规定,省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节目作品进行评议,推选出15部优秀节目作品,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总局,参加终评。
(四)省局将根据总局公布的本年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扶持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套扶持。各设区市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节目作品进行相应的资金扶持。
请各设区市局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具体负责联系人报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推荐作品目录表(汇总)
2.作品推荐表及填报说明
3.版权承诺书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9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施玮妮 0591—88116560,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东门省广电局收发室收转,邮编:35000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推荐作品目录表(汇总)
(市级广电部门填写)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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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 所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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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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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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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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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集时长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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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长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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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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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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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作 品 推 荐 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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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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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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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长度(集数、时长) |
首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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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网站(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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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权利人(盖章) (需与版权承诺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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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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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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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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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广电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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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
(正面)
作 品 内 容 简 介 |
(反面)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填报字体请使用宋体14号。
三、如为专为此次活动创作的节目首播时间及播放网站处请注明专为此次活动创作。
四、作品权利人需要与版权承诺书一致。
五、主创人员需包括导演、编剧、主演,总人数不超过5人。
六、作品内容简介字数需500字以上,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初评意见需200字以上。
七、本表前九行及内容简介由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第十行由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填写并盖章。
八、表格右上角序号请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按作品顺序表编号。
九、请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推荐表各栏内容,所有项目都为必填,请勿空白。
十、各推荐单位若有不明问题,请联系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或通过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联系。
十一、该表格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且必须由推荐单位和省级广电部门盖章,否则无效。作品权利人如为机构不可写个人。
十二、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初评意见需包括专家评审意见及推荐理由。
附件3
版权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就授权给参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活动的作品(以下简称“授权作品”)
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确保参加此次活动不会与其他方权利相冲突。
2、本单位/本人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所有权益,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并同意将作品在活动期间在网上进行免费展播。
3、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
5、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没有在多家省局或中央直属单位重复参选,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承诺单位/人: (盖章/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非常重要): 年 月 日
地址:
注:版权方如为个人签字即可,勿盖公章;如为单位盖章即可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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