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全力配合省审改办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我局的2016年权力清单的梳理,并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一是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在局网站和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加强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及行政执法平台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项政策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转型升级扶持项目、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建设、对台对外交流活动等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二是推进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着力统一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四是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通过“全省一张网”数据汇集系统归集并公示我局2015年1月以来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五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部署,不断推进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文字说明部分作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标准、预算安排说明和预算执行报告内容的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我局财务公开工作。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充分利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等,推进“互联网+政务”模式。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一)做好发布解读。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影响力。一是主动发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政策举措,特别是用好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做好解读。通过局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微信公众号、专家文章、图解图示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配套解读,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鼓励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多种渠道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三是增强实效。对公开的重大教育政策举措,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宣传政策落实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政策公开的针对性、可读性、系统性,提升传播效果。
(二)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加强媒体运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特点优势,有效提升传播力、影响力。一是切实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主动提供素材,积极推荐专家,畅通采访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媒体服务。二是强化局门户网站发布平台作用。丰富发布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加强互动交流,创新发布形式,不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功能。三是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立足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运用微直播、微发布、微访谈、微视频等新的发布形式,图文并茂、鲜活生动地做好网上互动传播。
三、强化公开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定期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工作,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提高网站的全文检索、热词推送时效,优化网站手机版的信息查询体验,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福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优化网站栏目,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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