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131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福建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按照总局部署,2020年度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分设四个类别:“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
二、申请主体
(一)省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或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 “广播类优秀作品”或“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请 “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应在2020年年内制作完成(已获省广电局组织的公益广告相关扶持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审)。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0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且每天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20条次。能积极开办公益宣传栏目,创新传播方式,重视拓展融媒体传播,建立形成常态化的公益广告传播机制。其中,机构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的情况,是评审的重要参考。
(三)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0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是否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扶持,是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报送要求
(一)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 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 Mbps。
3、报送的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单部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二)推荐报送指标
1.“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各设区市局、平潭党工委宣传办和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推荐每类原则上不超过10个;省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省属高校等可直接向省局申报,每类原则上不超过3个。
民族语等作品,应一并寄送作品普通话文稿或翻译文稿。
2.“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各设区市局、平潭党工委宣传办和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单位拟推荐的“优秀传播机构”须同时上报2020年10月1日公益广告播出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当日排播表。
3.“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各设区市局、平潭党工委宣传办和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和在闽高校等原则上推荐1个。
(三)推荐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初评和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推荐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1、2、3)。电子版申请表及全部作品应一并存储在一个U盘内报送。
2.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附电子U盘)寄达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省局将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闽广〔2020〕76号),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扶持入围的项目,并从中择优向总局推荐。
附件:1.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2.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3.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4.2020年10月1日公益广告播出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 17 日
(联系人:沈铃光,联系电话:0591—88116540,联系地址:福州市西二环路128号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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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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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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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 (单位报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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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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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最多填写5人,将印制于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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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
作者身份证号(个人报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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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
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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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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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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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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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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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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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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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承诺该作品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抄袭、借用等法律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将退回该作品的全部扶持资金和证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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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个人报送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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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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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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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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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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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报名表信息请务必如实填写。
附件2 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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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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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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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播出公益 广告总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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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播出公益广告总时长(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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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播出“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总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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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播出“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总时长(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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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全国优秀公益 广告作品库”作品总条次占播出公益广告总条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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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总时长占播出公益广告总时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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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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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办公益宣传栏目(栏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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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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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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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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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内公益广告传播主要工作成绩; 2.2020年内公益广告传播制度建设情况; 3.如播出机构申请,请写明在2020年内是否曾因广告播出违规问题被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违规整改通知等; 4.其他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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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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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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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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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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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主管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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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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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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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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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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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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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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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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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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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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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有无开展公益广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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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是否设立公益广告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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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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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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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具体工作; 2.如本机构或本地区已设立公益广告扶持资金,说明扶持金额、扶持项目设置、扶持资金用途、获奖作品和机构等具体情况; 3.其他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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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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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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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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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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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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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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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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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播出机构2020年10月1日公益广告播出情况汇总表
播出机构(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公益广告 作品名称 |
时长(秒) |
当日播出次数 |
具体播放时点 |
来 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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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 |
总局作品库下载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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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例如:*** |
45 |
2次 |
11:52、16: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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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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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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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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