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7-27 16:44

全省各有关出版社:

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文化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出版协会和中国作家协会主办,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承办的第二十五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以简称“图博会”,下同)将于8月底在北京举行。为了做好本届博览会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

2018年8月22—26日

二、参展地点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顺义新馆)

三、组团方式

本届博览会由省局统一组团参加,省局领导担任代表团团长;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所属8家图书出版单位和厦门大学出版社参展。

四、参会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展示和推广我省出版最新成果,特别是宣传和展示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省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突出福建特色,着力实施精品战略和出版创新,增强我省新闻出版在业界的影响力;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出版单位的经验交流,进一步把握国际和国内出版业的新动态;着力推进出版物贸易和版权贸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展品的挑选和审读工作

1.精心挑选展品。本届博览会以展示2017年以后出版的新版图书为主,重点宣传展示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水准、传承中华文明、反映时代风貌、适于国际传播的优秀图书参展,特别展出一批我省改革开放40年以来出版的精品出版物;展出一批体现福建红色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集思想性、观赏性、艺术性于一体的精品佳作;展出一批深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凸显福建“海丝”特色的出版物。同时,充分发挥福建对台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交流合作密切的优势,推出一批适合两岸读者阅读、促进两岸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出版物

2.加强内容审查。所有参展图书的内容由各参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查,防止有政治性或版权等方面问题的图书参展。集团下属各出版社的参展书目请于7月27日报集团审核同意后于8月3日前报省局出版管理处,厦门大学出版社请于7月25日前直接报省局出版管理处审核。

3.积极宣传推介。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对接国内、省内媒体,通过“红沙发”访谈、邀请专家学者座谈、新书签授、作者见面会等形式,充分营造本届图书博览会的氛围。各社需要重点宣传的图书由各单位自行编印宣传品,在博览会上散发,形式不拘,但要注重宣传实效。展览期间,省局出版管理处负责与博览会组委会联系,组织安排有关的活动(各出版社博览会期间拟举办活动的,由各出版单位统一报集团汇总后报省局出版管理处,以便向组委会提交活动预订)

(二)加强展会的分工协调

1.经省局和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研究决定,本届博览会我省预定特装展台16个(共144),省局承担展位费用,并对特装布展费予以补助,省局出版管理处牵头负责与图博会组委会的联络和组织本省单位参加图博会的日常工作。

2.为充分展示我省出版业的整体形象和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取得的出版成果,本届博览会除设立各社展位外,将专门开辟“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精品出版”展位,展位设计布置,务必体现福建特色,具体工作由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负责,省局出版管理处指导。请将展区设计方案于8月10日前报省局出版管理处,经省局审核后实施。此外,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牵头负责福建展区值班、宣传、广告等工作,做好福建代表团住宿宾馆预订、食宿安排、后勤接待、车辆保障等工作,相关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理。

3.展品征集、装箱、陈列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品包装最好定制统一的纸箱,征集展品时应注意外观质量,部分重点图书可携带复本,一些精品孤本可随身携带,以防丢失。为确保图书及时到位上架,请各出版社将展品装箱交由福建画报社统一托运,部分来不及托运的展品由工作人员随身携带。

(三)增强展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各参展单位要指派1名责任心强、熟悉本社图书出版情况的展厅工作人员,参展期间工作人员负责展台的值班、商务洽谈、参加有关的活动。各参展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要注意福建展区安全、展品保管安全,杜绝隐患。要注意参会人员的出行和工作、生活安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要求,严禁参会人员用公款观光游览,不得参加与本届图博会无关的活动。人员名单请各社先行报送集团,由集团汇总后报到省局出版管理处。

六、联系单位、联系人

刘志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联系电话:0591-87579780,手机13950498866

张晶(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市场开发部),联系电话:0591-83763675,手机:13774568182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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