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广播电视行业特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0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组织集中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
2.开展个人自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
3.推动交流研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广播电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广播电视工作全过程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引导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2020年“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今年新提任的省局机关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二是有序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三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省20家网络视听持证机构播出及转载疫情防控相关内容4.6万条次、访问量逾6.3亿次,各级广播频率制作以“众志成城 共同战疫”为主题的农村广播“村村响”特别节目92期,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抗疫主题公益广告80多万条次、播出时长90多万分钟。抗疫公益广告《背影》《不忘初心 与爱同行》、脱贫攻坚题材公益广告《路》《大地之子》、反对浪费公益广告《点滴积累,守护“粮”心》等5部入选广电总局“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广告每周巡查机制,对全省70个省、市频道频率广告播放巡查实现全覆盖,下达核查整改通知书15份,核查整改违规广告57条次,责令停播3档广播养生类违规节目。二是落实6部国产电视剧、16部引进影视剧的审查工作,治理“注水剧”,完成对在备案有效期内的56部电视剧的梳理整改。三是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网络视听不良信息进行监测,今年以来,共核查网络视听不良信息线索424条(有效线索273条),查处违规网站及APP14家,均已督促整改或关停。四是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打击“黑广播”和防范化解5G信号干扰等,调整境外电视传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近1万人次,查处“黑广播”频率6个,查处并拆除非法设置的卫星接收设施424座,收缴非法卫星接收设施100套,取缔非法销售点2个。
3.做好重点领域立法。一是落实中宣部“法治建设加强年”工作部署,着手编制《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修订《福建省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审查制度(暂行)》和《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等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会同省文联印发《关于加强福建故事征集进一步促进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的通知》等。二是及时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复核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及时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清理工作,我局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对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含原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发的关于广播电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共20份文件继续有效,7份文件予以废止,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5.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举办全省广播电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两位专家型领导前来授课。省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各市、县(区)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约300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培训。
(三)持续深化改革,为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制度保证
1.进一步完善服务事项。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省广播电视局“三定”规定,落实省审改办、省数字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细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成以29个主项、67个子项、171个孙项和134个办事情形为架构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体系。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
2.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一是继续做好国家广电总局取消、下放事项的调整承接,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以及17个开发区、新区开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工作。二是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除涉密事项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三是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一趟不用跑”事项提升至“70%,“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到100%。四是优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印发《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实行“一表两级”审批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减少程序、精简材料,今年以来,全省新增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371家,同比增长67.87%。五是落实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群众满意率100%。六是根据“能列入即列入”原则,将我局“即办件”事项数量从3项增加至24项,办理此类事项时当场或当天办结。七是将我局审批量最大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列为“一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事项,促进一件事情一次办理。
3.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同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编发《福建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简报》68期,对全省178700个备案域名进行监测。二是深化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推进福建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等建设,“人工智能语音技术在福建方言智慧广电监管中的应用”科研合作项目基本完成。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2020年福建广播电视局抽查事项清单,组织传媒等相关处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共抽查各类主体94家,覆盖全部抽查事项(9个),抽查比例、频次均达到要求,随机抽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及时下发。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等事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三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省政府和广电总局上报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2.推进制度落实。一是贯彻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局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协议合同签订、行政争议解决需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原则,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招标文件30多份,法律专业人员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提前一个月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三是梳理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全年信访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3.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为抓手,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三是加强法治经费保障,坚持将立法、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2020年共安排10余万元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认真落实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一)做好立法和法律事务。研究制定我局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协调有关处室做好我省广播电视系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和立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各类合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主动参与文化部门开展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规范开展。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季报制度,要求各设区市于每季度末将本地行政执法案件报省局备案。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广电总局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相关处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区分不同层次,明确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2020年省级行政机关执法资格考试计划报名情况,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局机关尚无行政执法证的干部参加2021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局机关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将相关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组织相关处室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出台政策,进一步简化“即办件”事项办事环节,确保我局“即办件”事项能够当场或当天办结。三是继续做好广电总局下放的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既“接得住”,又“管得好”。四是继续完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五是进一步简化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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