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广播电视行业特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法治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有关通报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30个案例通报。
二是推动个人自学。结合举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新思想学习主题读书活动,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通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相关篇目,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三是加强交流研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题研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遵循和指引,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开展专题辅导。邀请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为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作“著作权法与广播电视”专题辅导,从著作权法概要、广播电视的版权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对如何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版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广播电视工作全过程
一是抓“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省广播电视局普法责任清单,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落实广电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各类形态、多种载体,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制播公益广告及公益短片等方式,开展宪法、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全省系统单位、企业积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共征集作品21部、推荐上报15部,与省司法厅、省广电集团联合出品的《宪法——如顶护家国,如水润我心》荣获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二等奖。开展以案释法,结合南平市顺昌县雷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例,指导省广播影视集团推出《新闻启示录》,加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宣传力度。12月3日,我局政策法规处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二是强“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修订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合省司法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鼓励年轻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推动南平市顺昌县审结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刑事案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是促“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对《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修正案)》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及时反馈,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完善2019-2028年立法工作规划。严格落实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确保《关于加快推进高清和超高清电视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事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请相关部门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严格落实省政府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清理的要求,梳理汇总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研究并提出清理意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清理结果。
(三)持续深化改革,为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一是在“主动亮权”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省广播电视局“三定”规定,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依法确定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结合全省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编制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并及时做好动态管理和相关衔接工作。同时,在厦门等地举办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和省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授课,加强对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人员的指导,推进下放权力事项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在“主动作为”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认真做好国家广电总局取消、下放事项的调整承接,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以及17个开发区、新区开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中央层面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在自贸试验区进行10项行政许可事项试点改革。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除涉密事项外,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将“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的初审”等事项调整为“一趟不用跑”事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到100%。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取消申报材料5项、变更证明材料出具方式2项,大部分审批时限缩短至6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在“主动担责”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深入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大检查、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通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电影频道广告播出严重违规等案例,着力纠正违规播出广告、违规接收境外节目、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依据、内容、主体、对象、比例和频次等,并组织宣传、科技等相关处室开展随机抽查。深化监管方式创新,推动局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平台1月21日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全年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65件,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达100%。配合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接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2019年我局以满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发改委第三方评估。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并将法治建设作为内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健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二是严格制度落实。贯彻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健全和落实局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协议合同签订、行政争议解决需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原则,续聘有法律执业资格、熟悉本行业情况的律师继续担任局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招标文件近40份,切实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2019年7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行业政策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五个广电”,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等5份专题调研报告。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手汇编印发和组织学习机构改革后新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有关政策文件,培养熟悉掌握广播电视专业理论和知识的“通才”。设立政策法规处,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
二、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以及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举行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并分解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以提高广播电视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2020年度法治宣传重点工作任务,以《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重点,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广电总局、省直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立法,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深入落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由省广播影视集团摄制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题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适时制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持续深化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用好三级联动的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一步理顺广电局和文化执法队关系,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广播电视市场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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