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全省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新广〔2015〕35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公示,确定资助三类项目15个共计46.5万元。具体如下:
一、报纸类优秀作品
一档作品:《“文明过年,马上行动”系列》(《海峡都市报》),资助2万元;
二档作品:《请勿疲劳驾驶》(《东南快报》)、《“文明交通”系列》(《泉州晚报》),各资助1.5万元;
三档作品:《“创建文明城市”系列》(《泉州晚报》)、《美丽的陷阱》(《福州日报》)、《“微公益联盟”系列》(《宁德晚报》),各资助1万元。
二、期刊类优秀作品
一档作品:《“福州能不能”系列》(《家园》),资助2万元;
二档作品:《青春光盘行动》(《创业天下》),资助1.5万元;
三档作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政坛》),资助1万元。
三、优秀刊发机构
一档:海峡都市报社,资助10万元;
二档:福州日报社、厦门日报社,各资助6万元;
三档:泉州晚报社、闽南日报社、海峡姐妹杂志社,各资助4万元。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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