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5-07-20 16:18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我省印刷业发展历史悠久,在中国印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自宋代至清代,福建刻书业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其时书坊分布较广,行业规模较大,官刻、坊刻、私刻全面发展,雕版、活字印刷并行,刻印技术娴熟,所刻图书品种多、数量大,发行遍及国内外。尤其福州的闽县和侯官,建阳的麻沙和崇化,连城的四堡等地,在不同历史时期成为全国有影响的图书刻印中心之一。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专门指出:“福建自古就是耕读传家之地。宋代建阳书坊的雕版刻印书籍闻名于世,号称‘图书之府’。建阳出的‘麻沙本’也叫‘建本’,与临安的‘浙本’、成都的‘蜀本’齐名。”

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工作。今年3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印刷博物馆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基地(新广出审〔2015〕378号,简称“基地”,下同)。为贯彻落实总局批复精神,充分发挥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积极作用,切实抓好基地建设,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省传统印刷文化遗存十分珍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宣传保护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在遗址保护、文物收集、工艺传承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对传统印刷文化资源的研究和挖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顺畅的保护工作机制。基地的批准设立,有利于加强我省传统印刷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有利于深化对我省出版印刷发展史的认识和研究,有利于包括朱子文化在内的福建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弘扬,有利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与创新,有利于推动对台对外文化交流的拓展和深化,有利于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省优秀传统印刷文化的弘扬、传承与保护工作,把抓好基地建设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做到摆上重要位置、服从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精心谋划工作、自觉落实举措。

二、重点工作任务

鉴于这是总局在全国命名的首个印刷文化保护基地,也是总局批准的首个公益性新闻出版事业基地,且基地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分阶段逐步推进,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省局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保护规划和工作意见,积极推进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有: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协调文物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传统印刷文化遗存基本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传统印刷文化遗存清单》并及时报送省局。在调查摸底工作中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与省局沟通协调。

(二)认定重点区域。按照分步实施原则,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南平市建阳区、三明市宁化县、龙岩市连城县列入首批基地重点区域,并予以授牌。对其他传统印刷文化遗存较丰富、有特色、价值较高、保护较好的地方,待条件成熟后,将适时组织申报列入。

(三)加强遗存保护。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文物、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列入《传统印刷文化遗存清单》的遗址遗迹文物等各类遗存,联合采取保护措施,对处于濒危状态的要进行抢救性保护,避免文物受到破坏和流失。

(四)组织陈列展示。列入基地重点区域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地方,应对现有的印刷文化展示馆进行提升完善,或联合文化部门利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或修缮后的遗址,开辟一定区域进行相关展示等。印刷文化展示馆(厅、室)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科学布局和设计,注意把握环境要求,精心挑选展品,做好图文介绍,并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所持有印刷文物,通过出借、捐赠等方式提供给印刷文化展示馆(厅、室)用于展览、宣传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同时,省局将积极规划设立福建印刷文化展示馆工作。

(五)加强技艺传承。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文化、文物等部门,鼓励支持雕版印刷、活字印刷等技艺传承,加强相关技艺宣传、研究和创新,并通过师徒传承、团体传承等形式培养传承人。

(六)促进开发利用。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鼓励引导青少年到基地参观、学习、活动和担任志愿者,了解印刷文化,体验印刷技艺,吸收和借鉴优秀传统文化。要积极推动基地建设与旅游产业相融合,积极协调旅游部门将当地基地纳入精品旅游线路,提供有特色、群众喜欢的印刷文化旅游服务。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利用基地开展全民阅读、摄影创作、影视拍摄、艺术鉴赏等文化交流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开发相关的印刷文化创意产品。

(七)加强学术研究。邀请、组织海内外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开展对基地规划建设、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研讨。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联合当地高校、学术团体等,抓好研究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有关印刷文化研究机构或部门。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加强对福建传统印刷文化遗存和基地建设的宣传。深入挖掘本地传统印刷文化资源,组织拍摄电视纪录片《建本留香》等影视作品,积极收集、整理有关印刷文化研究的文献、著作、图片、影视资料等,策划出版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九)加强对台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有关古籍善本及其他印刷文物海外传播和分布情况的调查。与海外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传统印刷文化遗存保护研讨和交流。积极向海外推介我省传统印刷文化创意产品。

(十)积极与其他地区相关单位交流。认真落实中国印刷博物馆与省局《合作协议》,学习中国印刷博物馆的良好管理经验,邀请该馆专家指导基地建设和传统印刷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与该馆共同开展文物交流、展陈、研讨等活动。对传统印刷文化遗存保护较好的省份和相关单位,要与之加强交流合作,借鉴其成功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基地建设需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省局主要负责与省委、省政府、总局以及省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的协调争取,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的拟定,以及基地各重点区域建设的督促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基地重点区域的具体规划建设,当地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本地传统印刷文化的具体保护工作。省广播影视集团和其他广播影视单位要加强基地建设的广播电视宣传,以及重点影视作品的策划拍摄及协调播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和其他有关报刊单位要加强基地建设有关文献资料的整理收集、研究成果的出版发行以及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基地建设涉及各相关部门。省局将会同宣传、文化、文物、旅游、规划、建设等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意见,推动建立健全由省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项目保障。省局将把基地建设列为“十三五”时期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要公益性文化项目,并积极争取列入省委、省政府和总局有关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中;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省局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予以扶持。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当地传统印刷文化保护工作和基地重点区域建设,列入当地“十三五”有关文化发展、文物保护、城乡建设、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要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7月10日

(联系人:严桂忠,电话:0591-876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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