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省直预算单位2015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15〕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为确保自评工作质量,及时组织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和财务部门组成绩效评价小组,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评项目。
我局确定开展自评的绩效评估项目共8项。分别为:
(一)全省广电公益事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量为500万元。
(二)优秀著作出版专项资金(对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补助部分),该部分专项资金总量为97.30万元。
(三)行政执法经费,专项资金总量为27.89万元。
(四)全省广播影视业务经费(全省广电监测网运行维护方向),该部分专项资金总量为83.52万元。
(五)全省广播影视业务经费(广播电影电视专项稽查经费方向),该部分专项资金总量为33.25万元。
(六)全省广播影视业务经费(省广电节目收听收看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业务经费方向),该部分专项资金总量为114万元。
(七)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村村通方向),该部分专项资金总量为340.77万元。
(八)审读审看审听中心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总量为110万元。
以上八个项目资金总量为1306.73万元,占本部门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15.58%,符合闽财绩〔201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自评组织情况。我局组成以项目管理单位为主,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为辅的绩效评估小组。根据相应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特点分别制定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并设置了评价指标。按照评分标准和指标权重计算项目自评得分,同时攥写绩效评价报告,详细阐述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状况,并通过对项目指标的比对分析提出该项目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各个项目管理单位均根据自身项目特点制定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并严格遵照工作方案的目标、方法、进度组织实施。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绩效分析指标搜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的比对分析落实监控职责。
(三)自评材料汇总情况。各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做好各专项的绩效自评材料汇总工作,编报《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常规版)》《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等材料,归纳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资金拨付批文等相关材料,确保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三、自评结果。
(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各项目管理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填写绩效自评表,并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七个项目评分达到90分以上(优秀等级),一个项目评分达到80分以上(良好等级)。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各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组织管理的有效性和项目组织实施的科学性。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各项目管理单位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加深对项目整体运营情况的认识。同时,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改进管理、合理安排预算、实施奖惩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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